一字形排煙天窗設計依據:
依據建設部建質【2003】75號《二〇〇三年***建筑標準設計編制工作 》,對原國標圖集《電動采光排煙天窗》00j621—2進行修改編制。
一字形排煙天窗適用范圍:
適用于一般工業于民用建筑的屋頂采光、通風、排煙。不適用于高溫及有腐蝕性的建筑。
適用于屋面坡度為2%-10%的建筑(瓦屋頂坡度可>10%)。
適用于基本風壓≤900pa的地區。
其他:
設有天窗的屋頂應具有通向屋頂的方便條件,使用單位應對天窗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維修,預防滲漏。采光面受環境污染,應及時清洗。寒冷地區的天窗頂面積雪應及時清除。